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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河南日报  2022-10-27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部副教授 张超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部主任、教授 张志明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深远意义。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一部党领导人民争取民主、反抗压迫和剥削的历史。党把民主的理念贯彻到党的建设、军队建设和根据地政权建设等领域,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探索出宝贵经验。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开启了中国民主发展的新纪元,让人民当家作主从梦想变为现实。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制定颁布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人民民主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的道路越走越宽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从各方面大力推进,人民民主发展进入历史新时期。

  这一过程说明,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重要价值,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必须“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和民主观,领导人民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宪法中明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为人民民主的落实作出各种制度安排和实践推动,使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从理念变成现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摆脱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人民民主焕发出勃勃生机。

  这一过程说明,中国的民主植根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成长于中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形态。在很长一段时期,在民主话语体系中,西方民主是民主的唯一标准,西方的民主化道路是后发国家走向民主化的不二选择。无论是从世界范围的民主化进程看,还是从中国的民主发展道路看,民主都是多样的,实现民主的道路并非只有一条。西方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民主,是民主的形态之一,但不是唯一标准。在实现民主的道路上,西方国家内部,英国与美国不同,法国与英美不同,德国与这些国家又不同。中国的民主,本质和核心是人民民主,表现形态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的民主化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一体推进的历史进程。各国的历史文化不同、现实国情不同,民主的形式选择必然不同。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民主模式,必然导致水土不服、弊病丛生,甚至陷入政治动荡、社会动乱、人民流离失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完整的制度链条,包括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社会民主、基层民主、公民民主等民主政治的全部要素,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过程的一切领域,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民主内涵的丰富和对民主评价标准的完善,是对西方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选举民主的超越,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西方国家的选举民主,实际上是以资本为中心的民主,不但选举过程需要足够的资本作支撑,而且经过选举上台的政府也主要是为少数资本家服务,是资本集团的游戏,是有钱人的“民主”。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归全体人民平等享有,国家权力不为资本服务,而是为人民服务。人民既广泛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也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既参与民主的过程,也充分享有民主的成果。中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亿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4亿多人民彻底摆脱了绝对贫困,正迈向共同富裕。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权利不断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享有广泛权利和参与渠道的民主。民众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是西方选举民主存在的一个明显弊端。在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包括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享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在我国,人民参与民主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人民既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又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既参与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的意见建议征询,又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既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又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表达意愿,又通过社会组织、网络等平台表达诉求。广泛持续的民主参与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和有效实现。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能够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主。在一些后发国家中,虽然移植了西方民主的形式,但却没有带来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反,很多国家出现了治理“失灵”、社会分裂等病症。民主不是装饰品,判断一种民主形式好不好,关键要看它能不能带来“善治”。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最大限度避免了牵扯,切实防止了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形成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协调统一,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人民安居乐业、心情舒畅,社会和谐稳定、生机勃勃。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没有发生后发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容易出现的社会动荡,不仅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也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人民民主既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推进器,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润滑剂。

  中国的民主经历了选择、探索、实践与发展的艰辛历程,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民主形式,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民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民主模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形式,在实践中显现出了巨大的生命力和治理绩效,具有深厚的现实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继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二十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凸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地位,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方向。

  坚持党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创立的,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只有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有正确发展方向,才能有效避免和克服分散主义、本位主义,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作出了重要论述和部署。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要求,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全过程,体现到国家政治关系、党群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各领域,保障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理念、方略和目标得到切实贯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不断得到落实。

  坚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自觉。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全面完整的内涵、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深入广泛的参与实践展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实现了民主发展与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集中体现了中国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应当首先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信心和决心,风雨如磐不动摇。

  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着力点。党的二十大把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工作,明确了今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在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上,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在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上,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在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上,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上,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中,把民主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民主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必须坚持在实践民主中学习民主、在学习民主中实践民主。要组织、引导人民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使他们在贯彻民主制度、行使民主权利中增强主体意识、提高民主素质、培育民主作风、经受民主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民主素养和民主能力。要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成果的宣传,及时解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有利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