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三个更加”的重要要求,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制度和技术是人类文明的两个重要维度,只有制度与技术形成良性互动、互为补充,权力监督的有效性才会提高。在数字化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积极探索“制度+技术”监督模式,以技术理性强化制度刚性,为制度之“门”安上技术之“锁”,推动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双向奔赴、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新双向赋能,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科技赋能推动监督平台与行权系统有效衔接
科技赋能监督,推动监督数字化与行权数字化“如影随形”。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有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科技赋能监督的内在逻辑是: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数据流转到哪里,监督就嵌入到哪里。这不是单纯的技术叠加,而是监督理念、监督方式和权力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科技赋能监督要求打破部门壁垒和数据孤岛,推进行权系统和监督平台互联互通,把监督规则嵌入审批、执法、资金、项目、人事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和事后追溯有效衔接。河南省纪委监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研发建设监督系统,布设监督“探头”,建立监督模型、优化监督参数、强化监督预警,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共用,以监督数字化推动行权数字化,使行权规则和监督规则有效衔接,让监督对行权“无处不在”,让行权对监督“欲偏不能”。
科技赋能办案,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穿透力。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以制度刚性约束权力任性、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的重要抓手。科技赋能办案,其核心是以数据、算法、模型为支撑,把分散、孤立的信息转化为可研判的线索,把表层现象穿透为深层关联。科技赋能办案要求紧紧抓住腐败的权钱交易本质特征,综合运用数据碰撞、模型分析等手段,让隐形变异“四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以业务需求为牵引,以解决办案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为靶标,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高风险环节,用数字算法丰富反腐败战法,有效抓取行权过程中的异常行为,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穿透力。
科技赋能有界,坚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建设和使用。数据是资源,不是权力;技术是工具,不是目的。纪检监察机关的大数据监督,不仅涉及监督权力的行使,也涉及对监督权力的制约。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以信息化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其主旨是以技术创新为行权过程加设“一重锁”,而非增设新的“权力特区”。数智嵌入必须恪守法治边界、筑牢安全红线、遵循伦理道德,坚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建设和使用,明确数据权属、适用权限、保密要求和责任链条,防止数据泄露、算法歧视和“技术万能”倾向;同时,坚持公开透明、必要适度、安全可控,让每一次数据采集、比对和预警都有依据、有授权、有监督。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建设和使用,在以技术手段张大监督“网面”、收小监督“网眼”的同时,严格数据归集和查询的审批权限,确保科技手段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科技赋能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和高效能治理
科技赋能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治理活动的共同责任承担者,更是权力监督的主体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科技赋能为强化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提供了新路径新载体。科技赋能群众监督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把“互联网+监督”延伸到基层末梢,推广扫码监督、线上举报、指尖评议等应用,让群众对身边事、小微权力、民生资金等可查询、可评议、可监督;另一方面,运用数据归集和智能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密切的问题及时预警,推动监督精准聚焦。河南省纪委监委推动“四权一平台”在全省范围内铺开,以阳光公开倒逼用权规范。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监管,村级议题发起、会议召开、投票结果、资金流向、项目进度等一目了然,系统对高风险问题自动预警,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在技术赋能下,“四议两公开”制度正焕发新的生命力。
科技赋能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基层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举措。科技赋能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不是简单地把线下工作搬到线上,而是以数据、平台、算法为支撑,推动治理理念、方式和机制重塑,实现从经验判断向数据决策、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服务转变,以数智赋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监督是治理体系的内在环节,核心是保障权力正确行使、政策落地见效。基层监督有力,才能防止决策随意、执行走样、分配不公。科技赋能为以高质量基层监督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新方式。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执纪发现管理漏洞和治理短板,积极探索大数据监督融入治理新方式,监督推动各部门打破数据壁垒,通过数字化手段堵塞行权风险漏洞,为制度成果“赋能上链”,保障权力更规范地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更充分地为民所用,更切实地转化为基层治理成果。
科技赋能提升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廉洁文化,是推动遵规守纪由“外在约束”走向“内在自觉”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廉洁文化,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廉洁文化资源数字化。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要统筹传统阵地和新载体新手段,打造廉洁文化科技支撑体系。以科技赋能推动廉洁教育供给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从“千人一面”向“按需定制”转变,能够有效提升廉洁教育的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坚实文化支撑。科技赋能廉洁教育应着力丰富内容供给,运用AI技术、虚拟现实、短视频等新载体,将廉洁文化资源转化为可视、可听、可感的数字化产品;同时,建立内容审核和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内容鲜活、导向正确、示范引领,让廉洁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科技赋能提升廉洁教育的针对性,核心在于实现教育对象精准识别和内容精准适配。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优化教育方式,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施教,并明确以对象精准识别、内容精准生产、渠道精准搭建、效果精准评估为提升方向。新时代廉洁教育要取得实效,应当紧扣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做到因人施教、因岗施策。坚持分层分类,以勤廉典型的先进事迹强化示范引领,用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才能不断增强教育的穿透力和感染力。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常态宣传、细化阐释、分类警示,特别是将廉洁教育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紧贴党员干部廉洁风险、廉洁文化需求“靶向投放”,以“精准滴灌”方式推动纪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科技赋能提升廉洁教育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效果评估与反馈优化机制。廉洁教育不能止于形式上“做了没有”,更要关注实质上“效果如何”。传统的廉洁教育模式缺乏对教育成效的量化评估,难以精准定位廉洁教育的盲区和薄弱环节。科技赋能,依托数字化平台构建学习成效评估、知识点掌握度分析、内容推送效果分析等AI分析模型,建立“评估—反馈—干预”的闭环机制,以量化指标和智能模型为支撑,实现廉洁教育效果评估从“事后复盘”向“前瞻预测”和“过程调整”转变,推动廉洁教育从单纯的教育覆盖转向数据驱动的精准评估,从单向灌输转向闭环反馈与动态优化,实现效果可衡量、可追踪、可改进。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双向奔赴,为制度之“门”安上技术之“锁”,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处处可控,增强了制度效力;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新双向赋能,让文化之“体”插上科技之“翼”,推动廉洁教育“精准滴灌”,增强了制度张力。经由制度、技术、文化的彼此嵌套、相互融合,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综合效能不断提升,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作者系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教授)
来源:《河南日报》(2026年09月25日12版)
统筹:吴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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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