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重要论断从政治和战略高度深刻揭示了强化权力监督对保障党长期执政的重大意义,为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强化制度治权、推动依规用权上肩负重要职责,必须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的治理效能。制度治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制度供给、执行监督、文化涵养等各环节,推动制度效力与技术赋能双向奔赴、制度创新与文化创新双向交融,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制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以制度之力筑牢治权之基
制度之要,在于因时而立、随事而制。权力运行形态的演进往往快于制度文本的更新,这是制度治权面临的深层矛盾。特别是在权责边界模糊地带及新兴治理领域,权力扩张和异化的风险被放大,制度被虚化和规避的风险尤为集中,极易导致制度供给与权力实践脱节,形成监管盲区。破解之道,在于推动制度建设从被动补漏转向主动适配,构建能够自我审视、自我修复的制度生态。河南省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坚持从个案中梳理问题风险,从类案中查找制度短板,从窝案中剖析政治生态,逐层排查制度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推动制度建设由碎片化修补转向系统化布局。这一实践将制度供给嵌入权力运行全过程,有助于增强制度体系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识别、预警和回应能力,进一步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制度供给主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制度执行则主要解决“实不实”的问题。当前,党内法规体系日趋完备,但制度文本与治理效能之间仍存在脱节:执行打折扣、落实搞变通、责任层层递减等问题依然存在,制度空转现象尚未根本消除。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在于部分制度执行缺乏清晰标准和可操作边界,自由裁量空间容易演变为选择性执行、变通落实的空间。破解这一困境,重要路径是在适宜量化、能够量化的领域,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硬杠杠”,以量化标准压缩执行弹性,将原则性制度要求细化为具体操作规范,推动成效评价由单一注重定性描述向定性定量相结合拓展,既为监督问责提供可衡量的依据,也为制度优化提供现实参照,有助于推动制度治权从侧重文本完备向更加注重治理效能转变。
制度的权威,既来自文本本身的严密周详,更来自制度执行中的必问必究。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统筹监督执纪执法,围绕履职用权实际完善监督机制,把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促改促治贯通起来,既从案件查办中倒查制度漏洞,又通过处分执行、整改评估等推动制度完善,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践表明,只有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没有例外,才能更好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性循环,为制度治权提供坚实支撑。
以技术之智拓展治权之用
以制度规则数字化推动制度约束程序化。制度与技术融合的一个重要逻辑,在于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规则,减少人为因素的不当干扰,以技术手段压缩执行的随意空间,促进静态文本与动态行权更好衔接。依托数据归集、流程固化、自动预警等机制,将制度规范嵌入业务运行关键环节,有助于推动制度执行从侧重文本约束向文本约束与程序控制相结合转变。河南省纪委监委探索将监督模型嵌入业务系统,把行权规则与监督规则同步植入执行过程,使制度要求体现为程序层面的约束,推动制度治权从侧重文本规范向文本规范与流程控制并重延伸。这一探索有助于增强制度执行的确定性和可追溯性,进一步压缩权力行使中的弹性空间,为制度治权提供技术支撑。
以监督实时化促进权力运行阳光化。制度治权的一个深层矛盾,在于监督与行权之间可能存在“时空错位”——以事后核查为主的传统监督模式,其监督节奏往往滞后于权力行使,风险防范的前瞻性干预空间有限。制度与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有效地将监督规则内嵌于业务流程,把监督重心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延伸;将监督要件嵌入重点业务流程,推动预警信息自动推送、分级分类处置、闭环管理,促进监督与行权同步开展、事后监督与过程管控更好衔接。从实践效果看,监督实时化有助于增强监督的即时性、连续性和覆盖面,为制度治权提供更完整的流程支撑。
以数据贯通化推动监督精准化。数据贯通的重要意义,在于以数据共享和关联分析穿透权力运行的隐蔽空间。传统监督模式下,数据条块分割、相对封闭,容易形成信息孤岛,制约跨领域、跨层级关联分析的深度,使监督难以从单点排查向面上研判拓展,一些隐蔽性、变异性腐败行为容易处于监管盲区。数据贯通不是简单的数据归集,而是推动监督方式从分散孤立向协同联动转变、治理视角从局部掌握向全局把握拓展。打破数据壁垒,依托大数据比对,有助于发现和锁定隐蔽的权力越界问题线索;借助跨部门共享,可以推动资金资源流转全程留痕、可追溯可核验。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搭建一体化平台,推动职能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共生共创,促进经验判断与数据分析深度融合。这一探索有助于增强监督跨领域、跨层级信息关联能力,提升对隐蔽性越界行为的识别精度,为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以文化之力涵养治权之魂
以文化认同促进制度约束持久稳固。制度治权既靠他律,更靠自律;既需要刚性约束,更需要价值认同。制度规范如果仅仅停留于外部强制,而缺乏内在认同,就容易出现被动执行、表面遵守等问题。文化涵养的作用,在于通过价值引导、行为示范和氛围熏陶,使制度要求逐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不是制度与文化的简单叠加,而是制度规范在反复践行中被认同、在文化浸润中不断沉淀的过程,最终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当制度要求获得文化认同,制度执行就有了更深厚的思想基础,制度治权也更能获得持久的精神支撑。
以制度保障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常态长效。文化滋养的持久生命力,离不开制度的坚实支撑。只有将行之有效的文化实践固化为稳定长效的制度安排,才能使廉洁理念由软性倡导变为刚性约束。文化建设制度化,不是把道德理念简单照搬为条文,而是把分散的文化因子上升为系统的制度安排,把阶段性教育举措转化为常态化运行机制。河南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体系,注重挖掘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正是这一思路的具体实践。通过制度保障,实现廉洁文化建设常态长效、持续发力。
以廉洁文化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制度治权的重要目标,是推动外在制度约束转化为内在政治品格,进而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好,则人心顺、正气足;政治生态污浊,则人心散、弊病生,甚至滋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风险。廉洁文化作为党内政治文化的价值底色,其建设成效直接关系政治生态质量。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内政治生活,嵌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等环节,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文化浸润机制,使廉洁要求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同时,创新数字化、场景化、沉浸式教育载体,推动廉洁教育精准滴灌,让廉洁因子像空气中的负氧离子一样浸润中原大地;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通过制度他律与文化自律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推动崇廉尚洁、遵规守纪逐步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制度治权提供深层而持久的文化滋养。
以统筹之力提升治权之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制度治权顶层设计。制度治权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其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制度治权置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全局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持续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将制度建设、技术赋能、文化培育的责任主体、协同机制、评价标准,系统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确保各项任务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监督有力。要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配合,打破条块分割,促进制度供给、技术开发、文化培育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制度治权全过程各方面,有助于有效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推动制度治权由要素分散推进向系统协同推进转变,为制度治权提供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
坚持守正创新,涵养自我革新的制度生态。制度治权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建章立制的严密周详,更在于面对权力运行形态变化时的自我更新能力。制度以稳定性为要,权力运行却始终处于变化之中,二者之间的张力,是制度治权必须面对的常态。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能够自我审视、自我修复、自我完善的制度生态,使制度体系既保持确定性,又增强应对变化的适应性。要健全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完善立项、制定、执行、评估、修订的完整闭环,促进制度供给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要探索专业评估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制度开展健康体检式评估,对执行衰减的制度及时修订,对不适应实践要求的制度按程序清理废止。保持制度体系应对新变化、回应新需求的自我革新能力,有助于推动制度治权与时代要求相适应、与权力运行形态相适配,更好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坚持数智赋能,完善人机协同监督机制。技术赋能制度治权,技术先进是重要基础,但根本在于正确处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关系。技术嵌入监督,不是以算法替代人的研判,而是推动政治判断与技术支撑优势互补。工具理性过度膨胀,容易使监督陷入重数据、轻研判的机械主义倾向;技术应用缺位,又难以适应权力运行日益复杂化、智能化的新趋势。把握好人与技术的边界,让技术辅助监督判断,而不能替代人的政治责任,是完善人机协同监督机制的根本要求。要在符合规定、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覆盖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全链条的数字监督建设,推动各类行权平台数据互通、规则贯通,促进权力行使全程留痕、流程可溯、风险可预警。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
来源:《河南日报》(2026年09月18日16版)
统筹:吴 鹏
审核:张柏林
责编:杨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