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廉洁自律成为党员干部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是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取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必须以抓在日常、严在平常、融在经常的理念,统筹推进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让廉洁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做实廉洁教育,从思想上正本清源
坚持以文化人、以廉润心,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基础性工作。但廉洁教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必须创新廉洁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常态化的教育、警示和引导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的廉洁觉悟问题、自律意识问题。
深学细悟,领会廉洁自律要求。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由此结合岗位性质、岗位职责、岗位要求,深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思想自觉、理解廉洁要求,领悟自律真谛。尤其要破除一些人心中“小节无碍大局”“腐败离自己很远”的侥幸与麻痹,使其清醒认识到腐蚀与反腐蚀的较量从未停止,“围猎”与诱惑无时无刻不在改头换面、伺机而动,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
做好廉政风险警示,用好负面典型清单。通过常态化梳理本地区、本系统的违纪违法负面典型清单,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例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阅读忏悔录,让干部真切感受到“病灶”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
延伸“八小时外”,让廉洁自律教育从“家”出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让清风吹进“家门”。可以通过开展清廉家风宣讲、组织家庭助廉座谈等方式,将廉洁要求从单位“工作圈”延展到家庭“生活圈”,从而引导干部自觉管好家人、管住亲属,主动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让工作与生活两道防线同步加固,不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细化日常管理,从制度上增强约束
日常管理不仅具有预防作用,本身就承载着规治功能。日常管理就像一条纽带,把前端教育与后端监督紧紧联结起来。教育的成果要靠管理去巩固,否则就容易沦为“一阵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也要靠管理去整改,不能悬在半空、不了了之。因此,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要以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重点是对照中央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以廉政档案、个人事项申报、风险防控等制度为支点,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将廉洁要求内化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建好管好用活廉政档案,实现精准画像。为每一名党员干部建立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完整收录干部基本情况、奖惩记录、信访反映、谈话函询、巡察反馈、整改落实等内容,全方位记录干部廉洁表现,实现干部提拔、评优、轮岗、重大项目委派前,第一时间调取廉政档案,精准识别廉政风险。
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资产申报两项硬性制度,细化房产、投资、经商、家属从业等填报清单,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对瞒报、漏报、错报行为及时约谈纠正。通过常态化填报核查,促使领导干部如实报备个人财产、家庭情况,自觉规范权力与私人利益边界,从源头防范利益输送、隐性腐败问题。
精准排查廉政风险点。围绕各单位、各岗位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选人用人等环节廉政风险,建立岗位风险台账,制定对应防控举措。针对职务违法、廉政隐患高发环节,通过完善流程管控、内部制衡机制,把廉政管理嵌入业务流程,实现权力运行全程可控。
落实好组织生活,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为载体,从严落实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摒弃“老好人”思想,督促干部直面自身廉政短板,相互点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细微问题、苗头性违规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而避免小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大问题。
强化刚性监督,从执行上持续发力
监督是保证权力廉洁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把教育、管理转化为刚性约束的重要保障。强化刚性监督,最主要的就是要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切实提高穿透力和有效性,让监督成为常态、形成震慑,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紧盯“关键少数”与重点岗位,做实贴身监督。监督不能大而化之、泛泛而谈,必须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对关键人群、重点岗位开展靶向监督,聚焦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紧盯项目招标、财务开支、人事调动等高风险岗位,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突击检查。同时,通过紧盯传统节假日等作风问题易发的时间节点,严查吃喝宴请、人情往来中的隐形“四风”,防止干部在小节上逐步失守。
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系列要求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发挥纪委监委的专责监督作用,畅通人大、审计、统计、财政等部门联动渠道,实现问题线索互通共享,形成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协同联动的监督格局。通过畅通群众信访、民意走访、新闻报道等社会监督渠道,紧盯干部作风与廉洁用权问题,做到干部履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不留监督盲区。
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小病早治。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惩前和毖后相结合,用足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性提醒、告诫。对作风松懈、群众反映轻微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函询,把小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对屡教不改、触碰纪律底线的人员依规严肃处置,不搞“法外开恩”。同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区分无意过失与蓄意违纪,在正风肃纪的同时保护干部干事热情,实现防未然、治小病、除顽疾。
抓实整改闭环,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信息平台,针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查办案件发现的矛盾问题、制度漏洞等,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特别要定期组织整改回头看,杜绝纸面整改、问题反弹。最关键的是,要通过深挖腐败背后的管理短板,补齐权力运行监管漏洞,把监督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的完整闭环。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更严的执纪标准,把廉洁要求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从管理机制上堵塞漏洞,从执行落实上持续发力,让廉洁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和行为习惯,让清风正气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
来源:《河南日报》(2026年07月31日10版)
统筹:吴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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