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规治党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河南日报  王圭宇2026-06-05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推进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主体、执行标准、执行力度和执行监督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统筹推进依规治党、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权威性与执行力的方向引领、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党扎实推进依规治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管党治党、执政兴国全面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中国之治”提供了坚实的法规制度保障。据统计,截至2025年12月底,现行有效党内法规3372部,包括中央党内法规239部、部委党内法规253部、地方党内法规2880部。如果把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也统计在内的话,那将是一个涉及众多领域、层次分明、体系非常庞大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由此可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党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目前,在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我们党在依规治党领域的工作重点就需要从重视党内法规的“制定”走向党内法规的“执行”,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202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为新征程上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也在于执行。为实现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需要不断强化依规治党意识,持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以“闭环思维”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强化党员干部的依规治党意识

  所谓依规治党意识,是指作为党内法规执行主体的党员干部,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根本遵循,严格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履职办事、规范言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如果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制度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依规治党意识不强,就会“缺乏执行底气”。要强化党员干部的依规治党意识,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提高认识站位。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工作,将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地方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将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开展专题培训。遴选党内法规制度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使其搞清楚党内法规制度的重大意义、性质定位、巨大优势和依规治党的治理逻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此过程中,应当特别强化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使其养成尊崇党章党规党纪、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自觉习惯。

  优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程序

  一是将立规调研、调查研究作为党内法规制度起草的必经环节。通过调查研究,搞清楚拟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度要解决的“真问题”,找出该问题的痛点、难点、堵点,搞好法规制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完善地方党内法规制定中的党员参与程序,汇集党员的智慧,集中党员的意见建议,使拟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度更具民主性、更符合实际情况。三是利用好地方党委法律顾问专家制度,邀请党内法规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适度参与起草地方党内法规制度的工作,以规范立规语言,提高立规质量,保障党内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四是采取前置审核与事后备案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消除可能存在的合法性问题,保障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协调统一,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五是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评估和清理工作。采取定期清理、专项清理等方式,对存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已被新的党内法规制度所代替、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等情况的地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清理,以提升地方党内法规制度的整体治理效能。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如何,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执行能力。如果缺乏执行能力,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就会被弱化。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坚持精准思维,确保法规制度执行到人、到事。一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将法治河南建设和我省依规治党结合起来,从整体设计、到制度安排、再到具体措施,同步谋划、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二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闭环思维”,做到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好学习领悟、研究方案、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执行反馈的全链条工作,自觉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监督

  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没有绝招,除了“真抓”和“严管”,就是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首先,建立专项督查制度。例如,听取下级党委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其次,建立外部监督建议的收集反馈制度。在落实重要的和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方面,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主体参与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监督的途径,收集其监督意见或建议,并将其作为后续改进执行工作及清理、修改、废止相应法规制度时的重要参考。最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优势。作为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监督法规制度的执行,适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月(年)”活动,坚持监督“回头看”,确保法规制度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党规,执规必动真格。新征程上,只有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才能使党内法规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执政兴国的强大治理效能,从而为“中国之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来源:《河南日报》(2026年06月05日11版)

统筹:吴   鹏

审核:张柏林

责编:杨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