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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我省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原智库》(2019)  李利英2019-11-26

  我省目前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6万家,他们作为衔接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纽带,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品质、培育新型农业业态以及推动三产融合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必将成为推动农业从数量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主体。为了解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先后对新乡、焦作、商丘、信阳四市十县进行了专题调研,主要有以下几点调研体会: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在“调结构”中产生了示范效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优化供给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示范者和领头羊。延津县、永城市、淮滨市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推进优质小麦订单种植,政府和企业对优质专用小麦种植户实行统一供种和统防统治,并给予价格补贴,使优质小麦种植面积大幅度增加,推动了小麦产业由普通小麦种植向优质小麦产业的转变。另一方面,涌现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农业专业合作社,他们以其自身的信息、技术和资金优势主动调整生产结构,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生产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经济作物和饲草作物,促进了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

  (二)在“提品质”中产生了促动效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打造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品质的促动者和大本营。封丘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出青堆树莓、“贡参”胡萝卜以及原阳大米等特色品牌。武陟县菡香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永城市“一村一品”格局的合作社,通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的农产品,不仅提升了农产品品质,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而且提高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三)在“促融合”中产生了辐射效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培育新型业态、促进产业融合的辐射源和领跑者。夏邑县太平镇兴旺生态果蔬专业合作社、商丘永城市城厢乡天成生态园、新县的毛乌冲家庭农场等,通过推进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发展农业旅游、体验、休闲、采摘等第三产业,实现农产品的多元化、多维化、多功能化、高附加值化,以三产带动二产和一产,既延长农产品价值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又提高了农民收入。夏邑县原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利用产销对接平台以O2O模式进行销售,推动农业产业转型,积极发展新型业态,在促进产业融合中发挥了带头作用。

  (四)在“降成本”中产生了引领效应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开展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的引领者和主力军。博爱县一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鼓励承包农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不仅扩大了规模,增强了抗风险能力,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经营成本和融资成本。温县裕田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六统一”的半托管模式,使社员每亩地每年减少投入250元以上,净收入增加400元左右。武陟联丰良种工程公司利用高科技手段开展玉米大数据育种,带动种植面积55万亩,实现了玉米育种效率的成倍提升,显著促进玉米种植成本的下降。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一)多方协助化解融资难题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融资总量小,而且结构性矛盾突出,资金主要向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各级示范合作社集中,作为种养业主力军的大部分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的生产周转资金需求普遍得不到满足。为此,我们认为应正视金融资本的逐利属性和坚持财政资金的公平原则,综合运用金融和财政手段解决融资难题。一是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金融贷款抵押业务。二是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农户的数量挂钩,引导他们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三是在总结我省“政融保”经验的基础上,促进财政、金融、保险三方配合创新政策手段,用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的贷款投放,以解决他们的生产周转资金需求。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调研发现,我省一些以集体经济为主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仍然存在集体经济资金来源渠道少、主体缺位、辐射能力弱等问题。建议一方面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尤其是要将发展观光旅游、文化创意、休闲体验、农耕教育、养生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另一方面重点选择与农村集体经济有诸多共性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进行改造,通过在股权构成中设计集体股、分配方式中设计按股分配、组织机构主要在行政村一级进行等改革探索,使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在经营层次上既包括集体统一经营又包括家庭经营,通过发展更高层次的合作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目前,我省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土地面积的386%,小农户仍然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并将会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提供社会化的农业服务,是推动他们借助社会力量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但目前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少、水平低,与土地的规模经营相比,农业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农业现代技术装备服务的规模经营水平还很低。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坚定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将公益性服务做大做强。二是大力支持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从政策引路、舆论倡导、典型示范、保障权益等方面入手把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的数量扩张和规范经营统一起来。三是逐步推广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活动,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以奖代补、贷款担保、招投标等方式,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有效实现方式。

  (四)增加政府的公共技术服务供给

  目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在产业振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们充分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带动了农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但是,目前产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比如,淮阴的低筋小麦的品质不稳定、华英养殖户的污染问题、羚锐山茶油的高劳动力投入等,都限制了这些龙头企业的产业升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对于这些农业企业来讲,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的专业合作社而言,技术开发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建议政府加大政策倾斜,鼓励地方政府牵头,针对本地特色产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重点技术问题,加大资金投入,促进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破解发展的技术瓶颈,实现特色产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河南工业大学副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