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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补齐贫困治理这块短板

《中原智库》(2015)  牛苏林2019-11-25

  《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开发任务全面完成”,“对深山区、滩区等不具备开发发展条件的村庄,要结合产业扶贫实施搬迁”。对河南这个贫困人口大省来说,贫困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重要的路障,也可以说,解决了贫困问题,河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有了坚实的基石。“十二五”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明显绩效,但贫困治理依然是“十三五”时期最艰巨、最繁重的“硬骨头”。

  一、我省贫困问题现状

  一是贫困人口规模大。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目前我省还有53个贫困县,9000多个贫困村,1150多万贫困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10还要多,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省份。

  二是贫困问题程度深。绝对贫困人口幅度大,完全依赖政府和社会帮扶才能维持正常生活,占贫困人口30%,被称为“锅底人群”;返贫率高,占贫困人口30%,因灾、因病、因学、因婚、失业等原因致贫返贫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扶贫边际成本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总量不足。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现存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中,五保户占1/5,残疾人占1/3,生活在不宜生存环境(包括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生态恶化、灾害频繁等地区)者占1/4,常年受疾病困扰,丧失劳动能力者也占有相当的比例。要解决他们的脱贫问题,显然需要投入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大,其脱贫成本越来越高。另外,贫困人口分布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格局,也加大了扶贫的监督成本。再加上在扶贫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中缺乏严格规范的制度,各级政府、中介机构、农户之间会开展多重博弈,甚至出现挤占和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致使扶贫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四是社会扶贫不到位。目前扶贫主要是政府行为,社会扶贫的活力没有得到充分调动,比例很小,同国外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五是脱贫观念滞后。贫困地区教育文化落后,听天由命,依靠政府救济,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不愿意搬迁,给扶贫工作带来不少麻烦,大大增加了扶贫成本。

  二、解决我省贫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制定我省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计划(2015-2020年)。进一步摸清我省贫困底数,把我省贫困的基本现状、存在突出问题、重点目标和重点任务、贫困治理的主要路径和政策措施搞清楚、分析透、规划好。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部署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全局同步推进,把减贫作为衡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把扶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是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贫困乡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和协调任务落实。

  三是切实做到精准扶贫。要按照六精准的要求(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驻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全面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根本目的是确保党和政府的政策实惠落到贫困群众身上,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尽快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

  四是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五是推进扶贫改革创新。重点抓好贫困县考核、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扶贫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社会参与等6项机制创新。把扶贫攻坚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统筹起来,实现多规融合,形成发展合力。一方面要更广泛地让社会力量了解扶贫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鼓励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

  六是完善社会扶贫政策。在对现有社会扶贫政策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我省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指导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创新方式、完善政策、加强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支持社会扶贫的机制和措施。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以及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七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按照“不脱贫、不脱钩”的原则,强化责任,一包到底。

  (作者系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