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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两个制约与突破——基于现代农业大省建设视角

《中原智库》(2015)  郭 军2019-11-25

  河南作为中国的一个典型的缩影,过去说,中原兴、中华兴,现在也可以说,河南建成小康之时,就是中国建成小康之日。省委省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积极作为,以三大国家战略规划为契机,推进“三个大省”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和全省扶贫工程,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区向城区转化的政体制约与突破

  怎么样实质性的推进城乡一体化,政体改革是关键。也就是能不能把一些有条件的镇和村,也纳入到政区建设中来,给予城镇建设与发展的相应待遇。城乡一体化的内核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市市民与农村农民的界限,让农民和城里人一样,转变生产方式,享受现代生活。从理论上讲,亦如厉以宁先生说的,“城镇化率达到80%,12亿人住在城镇,现在6亿多再增加5亿多人的话,城市将挤成什么样子了?1 2亿人拥挤在城市你再怎么建设也来不及。” 所以,“一定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即城镇化应该是“老城区向新城区到新社区”这么一个基本逻辑。换一句话说,就是我们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应该注重中小微城镇发展,而且,这个中小微城镇不只是地理空间上的,还应该是国家政体予以认可的正规的、标准的城市城区性质的。长期以来,我们的行政区划、行政建制,一直是把县和镇列为农村政区的概念、区别于城市,从而人为地割裂了城乡人们之间的联系,形成了城里人和乡下人的极具封建主义思想的观念。

  有关方面数据显示,目前,我省有10万~20万人的城市(中心城区人口数)和县城30个,3万人以下的乡镇747个,县城、县级市平均规模仅为15万人左右,县城以下乡镇平均0.88万人,这不仅说明我省人口迁徙的潜力之大,更反映出我省由于原有行政区划、行政建制对人口流动、对城镇化进程的政体制约及其程度,假如我们能够积极主动争取国家政改支持,改革这一旧的政体模式,则必将会大大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也会因为这一改革带来城乡社会事业水平差距的显著改善,加快城乡要素流动、农民工市民化步伐。因此在“十三五”期间,是否可以尝试以县、镇、包括某些村为主的政区改革,推动那些符合条件的县、镇、村由农村政区向城市政区转化,使城乡一体化从政体上保证有实质性进展。

  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业机械化水平与农民收入水平关系转换的事体制约与突破

  我省是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大省,又是耕地资源匮乏大省。全国人均耕地1.5亩,我们只有1.15亩,而维持1100亿斤粮食收获水平需要耕地,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需要耕地,城镇化建设需要耕地,我们除了合理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土地、低丘缓坡土地以外,就是要寻求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集约经营,提高单位面积收益。集约经营一方面强调利用现代农业装备,增加和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另一方面追求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增加和提升农民的农业经济收入。

  河南省农机局2015年初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率达76.3%,高于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率61%的15.3个百分点,几乎接近世界这一指标数据水平。而同时期,2014年河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9,350元,相比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9892元,河南低了500多元,因素肯定是多方面的。但如此之高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从理论上讲应该是有较高的收入的,但这一农业机械化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率并不明显,这是值得研讨的。是否存在农机装备构成和先进程度优化提升问题?是否因为农民应用农机水平和效率不高问题?是否由于农业机械使用费用过高,抑制了农民实施机械化作业积极性、增大了成本,减少了收入问题?是否出现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转体制、分配机制的市场化、规范化不到位问题?是否依然是农业机械化与农户土地分散、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增加规模化收入问题?等等。值得指出的是,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虽然较高,但与其他省区相比、特别是与国外相比,还存在着研发、技术、工艺、性能、效率等多方面差距,所以,中国制造2025,就明确把农业机械列为重要产业。

  我们不仅应该做深层次理论探讨,更要从有关农业机械化与增加农民收入关系视角,破解其间矛盾。比如,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加速小农经济生产向大规模的现代化生产经营转变,解决农业机械化作业与农户小块地种植的矛盾,让农业机械化充分派上用场,在推进农业机械化普遍应用的过程中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再如,既要从政策上给与购置农业机械者财政补贴,也要给予使用农业机械化作业者财政补贴,以政府补贴刺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与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财政补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此外,应深入研讨我省农业机械化程度高,但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却不明显的问题,这是背反常理的。一般来说,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会不断地、大量的、明显的排斥农业劳动者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也只有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推广,刺激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才有可能创造条件让农民的收入渠道拓展,增加更多的工资性收入。

  (作者系河南省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