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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探索农业大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路

《中原智库》(2015)  刘光生2019-11-25

  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视察工作时曾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说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不会有全面的小康。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农村底子薄,要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关键点都在农村。可以说,农村实现小康的程度决定着河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目前,“三农”问题仍然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洼地”和“短板”,相对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日新月异的城镇化和风起云涌的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差距依然很大,农民收入仍然较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面貌还没有根本改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须高度注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一、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着力构建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机制

  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利用农业多种资源,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多种业态,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林果业,积极发展花卉产业,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要着力拓展农民外出就业空间,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强技能培训,发展职业教育,搞好就业服务,促进更多农民转移就业。要大力支持农民创业,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以创业促就业,激发创业活力,让留乡人口安居乐业,促进和带动更多农民增收。

  二、坚持以保障农民物质利益为中心,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农村权益退出和补偿机制

  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权益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也是农户享有的一项社会福利。一是要保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农村权益,现阶段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二是政府在农业转移人口退出农村权益的过程中要起到引导和监督作用,逐步建立引导农户退出农村权益的引导机制、促进农户主动退出农村权益的激励机制以及完善农户退出农村权益的保障机制。三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农村权益自愿退出补偿制度。要尽快制定农村转移人口自愿放弃、转让农村权益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在城镇拥有较为稳定职业及收入来源、有稳定住所,自愿迁入城镇定居的农民放弃农村权益。对迁入城镇定居,自愿放弃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村权益的农业转移人口,政府可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等收益中,按其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面积给予补偿和奖励;集体经济有实力的地方,也可经集体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给予一定补偿。户口迁入城镇的,迁入地政府应将其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三、坚持以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根本,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政策。认真落实涉农补贴“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的政策。不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种粮大户专项补贴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等的投入力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农业大县财力逐步达到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大力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兴办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组织。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带动能力。

  四、坚持以改善农村民生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一是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要一步到位,为改变乡村“脏、乱、差”面貌打好基础。同时要把城市建设管理的理念引进到农村,把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推进农村建设管理现代化,让农民过得更加体面,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三是探索建立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长效供给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间和政府、集体、农民间的支出责任。

  五、坚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一是构建起“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通过公共财政等手段,减缓农业农村资源要素外流,进一步催生农业农村内部活力,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和聚集,使城乡共享现代文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要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权。切实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对传统农区的投入和利益补偿力度,提高对产粮大县奖励标准,支持在传统农区布局对地方财力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扶持传统农区经济发展,增强传统农区发展后劲。

  (作者系信阳农林学院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