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202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1月20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面临新的形势任务,我们要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把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
1.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力最大、杀伤力也最大,是最容易颠覆政权的问题,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必须决战决胜。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这一重大论断发人深省。
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不敢腐的震慑充分彰显,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自觉显著增强。但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从数据上看,2025年,全年通报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65人,立案厅局级干部5016人、县处级干部4.1万人、乡科级干部13.7万人,其中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4119人,处分3763人,移送司法机关234人。2025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0752起,批评教育和处理37560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1788人。在纵深推进集中整治过程中,2025年1至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查办督办群众身边腐败案件8063起,指导省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3568起,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力办案,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4万件,处分53.6万人,移送检察机关2万人。这一系列数据充分说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腐败是人类社会一种共有现象,其发生的原因多重而复杂,既有来自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权力观、政绩观扭曲的因素,也有来自政治、经济、制度、社会、历史、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形成土壤和条件的因素。由此,反腐败斗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当前,风腐一体问题比较突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是党和人民的大敌,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敌,必须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一方面,深挖“四风”背后的团团伙伙、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问题,通过揭开“风”的盖子揪出“腐”的真面目。另一方面,针对腐败案件反映的地区性、行业性、领域性作风顽疾,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
中国共产党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也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同腐败水火不容。面对“两个仍然”的形势任务,必须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异常清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坚决消除反腐败盲区、死角,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2.把握腐败新动向新特点,提高反腐败穿透力
随着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深入开展,腐败空间大大压缩,腐败分子变得更加“小心”“狡猾”,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以及繁复的社会关系网络,各种腐败主体隐形、腐败手段翻新、腐败行为变异的情况层出不穷,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在反腐败斗争中交织出现,腐败出现新动向新特点。
传统腐败中,受贿人通常与相对方就职务行为与不正当利益直接进行针对性磋商,达成权力寻租和利益交换的目的,双方主体身份清晰,请托事项明了。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中,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形式不断出现。具体而言,腐败主体从过去的线性结构转向网状结构,为了隐匿过于直接的利益交换,腐败主体通过引入、重组、增强和分散等手段对腐败交易结构进行改造,扩大交易空间和模糊节点。在这个过程中,腐败主体从台前走向幕后,利用代理人或中间人进行利益输送,呈现出身份隐蔽化的特征。腐败行为从过去的直接钱财交易,转化为以市场化、民事化、虚拟化等手段变相敛财。一些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中“技术化”趋势明显,腐败分子更多地利用信息技术、金融工具、数字经济等现代科技手段实施腐败,如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等进行交易,行为轨迹更加虚拟化、电子化,痕迹隐匿且难以追踪。
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带来了发现问题线索难、准确定性难、因果关系认定难、精准取证难、全额追赃挽损难等现实难题。对此,必须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无论是新型腐败还是隐性腐败,归根结底都是权力的越轨、滥用和谋私。这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穿透腐败主体的多层嵌套结构,从重要事项决策权力来源、实际利益最终归属等方面深挖主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另一方面要穿透腐败行为的包装和外衣,重点审查资金投入、风险承担、利益分配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为此,应针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特点和动向,积极创新手段方式,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具体而言,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反应、联合处置。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聚焦“全要素覆盖、全流程贯通、全领域标准、全系统共享”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纪检监察大数据办案中心建设、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纪检监察科技装备建设。提高监督穿透力,依靠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加强预警纠治。以探索数字化办案新模式为路径,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信息查询研判、数学统计建模等方式方法,持续放大“乘数效应”,更加精准识别贪腐手段、发现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线索。提高办案效能,加强信息查询分析研判,运用大数据技术迅速有效突破案件。以完善信息技术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工作机制为抓手,稳步推进“智慧监督”,构建贯通省市县、融合各部门的立体智慧监督矩阵,以科技赋能提高反腐败的主动性、精准性和穿透力。
3.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而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不敢”是前提,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不能”是关键,要科学配置权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推动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不想”是根本,要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廉洁文化,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知其理,方能得其法;得其法,方能善其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从责任体系、制度机制、监督格局等方面共同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
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然要求将制度规范外化为具体可落实的责任,具体体现为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工作中,要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进一步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滥用。权力不论大小,只要配置不科学、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就可能被滥用并滋生腐败。为此,在科学授权方面,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权力法定、边界清晰。在规范用权方面,科学制定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权力运行过程透明化,确保权力按照既定程序运行。对于一些新兴领域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还存在制度短板的,抓紧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避免因法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笼统,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出现“牛栏关猫”现象。在严格制权方面,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
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监督体制改革,实现协同高效。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在反腐败斗争上决不能留任何死角、任何空白,必须把监督贯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各个过程、各个链条,构建系统集成的监督机制,推进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既要严格执行制度,也要把遵规守纪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在全社会形成以文化人、以文润德、以文养廉的良好氛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厚植廉洁土壤。
(作者:王懂棋,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党的建设教研部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4日06版)
统筹:吴 鹏
审核:张柏林
责编:杨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