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金融“活水” 赋能农业强省建设

河南日报  陈景红2025-12-19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其中之一是着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农业强省。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把建设农业强省列在建设“六个强省”的首位。建设农业强省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离不开金融的有效赋能。当前,我省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全面转型的关键阶段,如何用好金融“活水”滴灌农业“沃土”,亟待厘清方向、明晰路径、完善机制。

  金融赋能农业强省建设必须紧扣河南农情省情,聚焦关键领域靶向发力。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高产量产能。要围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重点满足耕地地力提升、农资采购、农机更新等融资需求,支持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助力吨粮田创建和玉米单产提升。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和提供循环授信、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确保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及水产品等产业的持续稳定。

  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提质增效。面向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加大对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立足资源禀赋优势,创新“土特产”融资模式并推出专属金融产品,推动产业集群化、品牌化发展,紧扣河南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开发定制化金融产品,支持产业链式集群发展、赋能“豫农优品”品牌建设。

  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强化创新驱动。立足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构建覆盖研发、转化、推广的全周期金融服务体系。聚焦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加大中长期信贷投放,创新品种权、育种设施设备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大型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推动河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持续提升。鼓励金融机构与农业科技企业合作,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优化授信审批和风险控制,为数字农业试点、智慧农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绿色发展。锚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耕地保护、农业碳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资金投入,推动农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创新“绿色信贷+财政贴息”模式,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农业领域倾斜。完善农业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对绿色农业项目给予利率优惠、审批优先等政策,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金融赋能农业强省建设必须遵循农业发展规律和金融服务逻辑,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有效性。

  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满足多元金融需求。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的不同优势,形成分工协作、互补共赢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格局。政策性金融应聚焦中长期、大项目、公益性强的领域,主动对接农业强省建设规划,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商业性金融应发挥资源、科技、机制优势,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触角,增强本土金融服务能力。

  打造全链条服务模式,提升金融适配效能。整合信贷、保险、担保、期货、结算等金融资源,打造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全链条服务模式。在产业链上游,重点支持农资企业生产经营和农业经营主体采购。在产业链中游,主动提供信贷支持、配套农业保险服务,分散生产经营风险,提升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在产业链下游,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升级、农村电商发展的金融支持。

  搭建数智化服务平台,破解金融服务瓶颈。依托金融科技赋能,搭建数智化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服务向线上化、智能化、便捷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开发线上化、纯信用的信贷产品。完善农村数字支付体系,推广移动支付、数字货币等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应用,优化农村电商结算服务,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支付需求。加强农村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地区网络覆盖范围,提升金融服务点的数字化水平。

  金融赋能农业强省建设必须立足河南农业特色与金融资本之间的内在张力,健全多层次金融赋能保障机制。

  构建政策协同机制,凝聚合力。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农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统筹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完善涉农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补贴等政策。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农业产业规划、重点项目清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等,为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提供便利。

  完善风险共担机制,畅通渠道。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在产粮大县全面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稳步扩大大豆、花生等特色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丰富农业保险产品种类,开发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等特色产品,强化保险的风险对冲作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完善涉农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制定简单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情形。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容错纠错机制,打消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信贷投放积极性。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夯实基础。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活动,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综合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互认,让信用成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无形资产。加强农村金融教育和宣传,普及信贷、保险、理财、反诈等知识。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金融消费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秩序。

  (作者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来源:《河南日报》(2025年12月19日16版)

统筹:吴   鹏

审核:张柏林

责编:杨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