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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成:多维度协同推进乡村振兴

  2018-06-22

  2018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公布。该文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一整套安排部署,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充分彰显了“三农”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地位,彰显了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具有管全面、管长远的重要特点。这项战略是一个有机整体,涉及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诸多方面,推进实施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不能顾此失彼、只抓其一不顾其他。要善于整合原来有关“三农”的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使之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继续充分发挥作用,相互协同配合,共同发力推进乡村振兴。

  一、与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

  农业供给侧改革是解决当前我国农业农村问题的关键一招。当前我国尽管在粮食生产数量上和整体上没有什么问题,但结构上的失衡问题却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产品供求结构错位,农业生产成本过高,资源透支利用等,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薄弱,老龄化、空心化问题突出,基本公共服务难以适应农民需求等,因而有人说我们的“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没有出路的农村将是中国的灾难。为补齐这一短板,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对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大农村改革力度等问题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这一文件的一系列部署和举措,对于破解农业土地利用率不高、农村劳动生产率不高、农业资源转化率不高、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和关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与这一文件的政策精神相衔接,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抓手,通过深入推进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把质量兴农、产业兴旺作为重要目标。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要强化制度性供给。坚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要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开源增收和节本减负增收并举,实施政策挖潜促增收、深化改革促增收、强化创新促增收、弥补短板促增收,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同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农村电商等乡村经济,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最终达到生活富裕的目的。

  二、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融合

  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人民生活、释放内需潜力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其基本要求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发布,文件全面系统规划了我国未来城镇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是一个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新型城镇化的战略与部署,是我国以全新思维和方式,大胆开拓,勇于创新的战略规划,是解决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等一系列复杂问题的利器,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载体。

  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征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有很高的重合度与契合度,如城乡协调、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等等,其关键是人的现代化。而乡村振兴战略内涵除上述要求外,其核心也是人的振兴和人的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协调、融合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政策和举措,在原来方式、方法、成果的基础上达到新的要求和高度。一要重塑城乡关系。要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三次产业联动发展。二要实现生态宜居。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改善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和清新清净的田园风光;进一步加强农村资源环境保护,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三要实现治理有效。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建设平安乡村,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三、与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配套

  农业现代化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础。如果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就很难有真正的国家现代化。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业,改革开放40年来,中央先后下发了20个关于推进“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因此取得了突出成效。但农业现代化是一个相对性较强的概念,其内涵随着技术、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而变化,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而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其决定性因素就是农业现代化程度,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依托和基础。目前全国还有6亿农民,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还有较大差距,因而实现现代化始终是我国的一个重大主题,任务繁重而迫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与我国原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是一致的。推进乡村振兴,必须与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部署相配套,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提高。第一,要把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推向深入。坚持以农业机械化为基础,以生产技术科学化为动力源泉,以农业产业化为重要内容,以农业信息化为技术手段,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第二,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机械化和信息化,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第三,要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通过机械化作业模式,优化现代农业种植结构,丰富产业形态;通过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促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销一体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第四,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妥善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引入企业与村民合作经营,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逐步做大做优做强现代农业。

  四、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联系

  与建设农村物质文明相配套,我国在农村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相关政策措施也卓有成效。通过在农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是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重要载体;通过制订乡规民约,开展争做五好家庭、模范个人等活动,让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把中华民族崇尚文明、建设文明的行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长期以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是提升农村思想文化素质的一个最有力抓手,同时也是当前实现乡村振兴的灵魂。

  乡村振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乡风文明,这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紧密联系,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首先,要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孝敬教育、勤劳节俭教育,唱响主旋律,育成新风尚;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依托村规民约、教育惩戒等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其次,要切实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不断强化资金投入和财政支持力度,健全乡村文化经费保障制度,促进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坚持把农耕文明精华和现代文明精华有机结合起来,使传统村落、自然风貌、文化保护和生态宜居有机结合,让文明乡风吹遍乡村每个角落。再次,要不断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尤其是突出“德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和平安乡镇、平安村庄活动,搞好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坚持遇问题找法,解决矛盾靠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为河南省社科联副主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