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加入WTO挑战 促进政府管理改革
加入WTO,不仅树立了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政府管理方式的新坐标,而且在某些方面规定了政府改革进程的时间表。因此,加快政府管理的改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国政府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的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事物上来,真正实现提供公共产品,搞好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环境的政府职责,从而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国际通行规范有机结合的“公共行政体制”。
目前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正处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转化阶段。在这样一个阶段,一方面,政府管理体制正朝着适应市场经济的方向逐步发展;但另一方面,政府管理仍然拖着计划经济管理的尾巴,存在着“越位”、“错位”、“缺位”现象;政府既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来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又要根据日益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自我改革。在这样的状况下,加快政府管理改革就需要整体把握政府职能的转化,加强政府职能的“退”与“进”的协调性进程。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所谓的“退”,是指政府管理职能要从微观经济领域和私人物品直接生产领域中有计划、有步骤地退出,即从市场能够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的领域退出,从社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退出,从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中退出,真正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当前,这种“退”似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以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为突破口,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尽可能减少行政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干预。二是结合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行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活中小企业,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让政府尽快从直接管理企业生产和经营中抽出身来。三是以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基础,按照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规范政府职能和职责,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工作机制。
应当说,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退”不仅是政府管理改革的基点,而且也是政府管理改革的难点。因为政府现有管理职能的“退”,不仅触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而且还将触及体制惯性和部门权利、利益,同时,还有一个保持社会稳定的问题。但是,也无须讳言,“退”在整个政府管理改革中是必然的,因而也是必须的,因为只有这样的“退”,才能使政府从微观经济管理中摆脱出来。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所谓的“进”,是指要继续巩固和大力推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管理新职能,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和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需要,补足政府职能的或缺部分,进一步健全与市场经济和世贸规则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当前,重要的问题是要认真研究政府职能“进”的领域和途径,如:在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和世贸原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抓紧制订和出台一系列符合WTO规则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世贸组织规则的法律体系,将政府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着力于建立、完善和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市场: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治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在打击不法经营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市场经济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市场服务职能,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培育竞争机制,反对行业垄断,营造和维护公平与法治统一的良好的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二是改进宏观经济调控职能,自觉运用财税、货币、产业政策以及通过价格、利率、汇率和税率等经济杠杆来调控经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制定政策职能,引导、培植和鼓励主导产业的发展。三是培育和健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并充分发挥其服务作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作用,加大提供公共产品的力度,改进公共产品提供的体制和方法,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加快行政管理信息化步伐,加速政府管理信息网络化的实现,加强对社会的信息化服务,推进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提高社会信息分享程度。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强对世贸规则和国际通行管理规则的研究,增强按国际惯例办事意识,提升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提高政府管理的国际化水平。
稿件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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